《宝光寺楹联详解》之大雄宝殿篇(一)




世外人法无定法,然后知非法法也

天下事了犹未了,何妨以不了了之




【说明】


大雄宝殿是佛教寺院的正殿,供奉主尊释迦牟尼佛,象征佛教核心教义。殿中塑释迦牟尼佛的说法像,两旁为其弟子迦叶和阿难。其名称中“大雄”,是对释迦牟尼佛道德法力的尊称,意为降服群魔的威德;“宝”代表佛法僧三宝,体现信仰核心。

殿中楹联众多,此联刻于当心间檐柱,为何元普撰书。上款署“大清光绪十四年秋九月”,下款署“按察使衔,前湖北荆宜施道、甘肃安肃道何元普撰书”。何元普在宝光寺共撰书楹联五副(其中两副未署名),此联是五副中最有特色的一副。在四川的名胜楹联中,论其社会影响力,可与成都武侯祠赵藩撰书的“攻心联”相比美。在全国佛寺楹联中颇具代表性,在中华楹联中也有相当的知名度,常为一些文艺作品所引用。



【作者简介】


何元普(1829—1902):字芝亭,号麗生,又号金台山樵,清代四川省金堂县城厢(今属成都市青白江区)人。少负才气,文韬武略,咸丰初年进入仕途。咸丰十年(1860年)八月,英法联军占领天津,何元普以户部郎中从戎,担任“总理外层巡防”,负责保卫京师。九月,咸丰帝仓皇逃往热河。十月,英法联军攻入北京,焚毁圆明园。何元普为国抗敌,夙夜不懈,屡立军功。同治帝即位,以留守功擢升湖北荆宜施道道员。同治三年(1864年)因得罪上司被弹劾。同治六年(1867年),在陕甘总督左宗棠的竭力保举下,继任甘肃道道员。后又被劾,于强壮之年愤然还乡。何元普一生,历尽官场坎坷,洞察人生哲理。晚年广交高僧大德,精研佛学禅理,加之擅长诗文书法,故为各处寺庙撰书了近百副楹联。有《麗生诗文集》《藏豹山房诗文集》《静斋新集》《静斋手书楹贴存稿》等书传世。






【讲解】


上联意为:超然于世俗之外的人,对一切事物的看法,都没有固定模式,认为事物总是在发展变化的。有了这种基本观念,进而知道,看来消失了的一些事物仍然以某种形态存在着。“非法”也是“法”(比如,人死火化为灰烬后,人已消亡。但佛教认为,人死后经“六道轮回”,可为天人,或为畜生、饿鬼等。现代科学认为,根据“物质不灭定律”,组成躯体的各种元素仍然存在)。

下联意为:天下的许多事情,了结了好像还没有了结,即旧的矛盾解决了,新的矛盾又产生了。这时,不妨把没有了结的事情暂时放置一下,等待机缘,创造条件,再作了结。也可以把没有了结的事情当着了结的事情来看待,“不了”也是“了”(比如,需要了结的一些事情还没有了结,说明当时还没有条件和机缘。等待条件具备,机缘成熟后,一些事情也就随之了结了)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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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于 2025-12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