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川非物质文化遗产——兰田舞草龙习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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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是指被各社区群体,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、观念表达、表现形式、知识、技能及相关的工具、实物、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。

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包括以下方面: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;传统美术、书法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和杂技;传统技艺、医药和历法;传统礼仪、节庆等民俗;传统体育和游艺等。

今天推出“灵川非物质文化遗产”专题系列之“兰田舞草龙习俗




(图为兰田村民着盛装在“渔开兆丰年”开渔节表演舞草龙。)

兰田舞草龙习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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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田舞草龙习俗:于2024年被列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,是灵川县的一项民俗活动。

兰田舞草龙习俗发展由来

舞草龙习俗主要分布在灵川县兰田瑶族乡。兰田位于灵川县西北部,东连九屋镇,西与临桂新区宛田瑶族乡接壤,南临公平乡,北与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交界。兰田地处北回归线附近低纬度地带,日照充足、雨量充沛,境内梯田群总面积千余亩,是典型的稻作文化区,且当地有“毛竹之乡”之称,可为草龙制作提供充足的原材料。

舞草龙是兰田瑶族乡数百年来的传统习俗,是“六月六”尝新节、盘王节等传统节日瑶族祭祀活动之一。清朝初年,瑶族先民开荒种地,遭遇虫灾,于是先民们想到龙是神灵的化身,它能呼风唤雨,镇邪降妖,便用毛竹、稻草等制作草龙,到盘王庙杀猪、宰鸡、宰鸭、打糍粑、包粽子,烧香拜神,抬着草龙遍舞田间地头。然后先民们把草龙送到溪水边烧掉,寓意化龙归海,把虫害、病痛也一并带走,祈求来年五谷丰登、全寨人无灾无病、幸福安康。

兰田舞草龙习俗发展现状

当地瑶民生活习俗、服饰、语言较完整地保留着瑶族传统,原始生态保存完好,并保留传统的劳作方式进行稻秧栽种,有较为浓厚的瑶文化氛围,故此瑶族传统习俗得以留存。舞草龙习俗目前主要是以集体传承、大众实践的方式代代相承。它融合了传统的舞龙技巧和特有的祭祀仪式,分三段程式进行。舞龙前,邀请师公为龙点睛开光,“祭神龙”、摆香案、焚香烛、敲锣、放炮,仪式隆重;舞龙时,舞龙者一般为训练有素的强壮男子,届时他们着瑶民盛装,两人持锣,两人持镲,一至两人敲鼓,在锣鼓伴奏下,一人舞龙珠前引,九人持九节龙身舞龙,按照传统程式在村道巷弄、田间地头穿梭舞耍,时而逶迤蛇行,时而上下翻腾、左右起伏, 充分展现“神龙”的精、妙、神、奇;舞龙后,人们将草龙抬至溪边烧掉,寓意化龙归海,把病痛、虫害也一并带走,从而达到消灾祈福、保苗增收的目的。

兰田舞草龙习俗发展意义

兰田舞草龙习俗是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扬,它不仅是一种民俗的表现形式,更是一把打开桂北瑶族传统文化的钥匙,代表着人们对自然、生命及团结的追求和崇敬,用一种独特的方式祈盼着人们的美好祝愿。




(图为村民们一起编制龙鳞。)


(图为村民们正在装饰草龙。)


(图为韦汉贻正在装饰龙须。)


(图为舞草龙习俗祭祀仪式。)


(图为师公为草龙点睛开光。)


(图为九人持九节龙身舞动,伴随着锣鼓声翻转龙身。)


(图为一条十余米的草龙在田间地头来回穿梭。)





【文中图片源于著作权人叶金玉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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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余姝颖

校对 | 付   忠、诸葛琳子

审核 | 周小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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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于 2025-11-09